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消息,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财预〔2016〕1803号)和合肥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合财预〔2019〕54号)要求,2019年,包括公开部门、涉密部门等在内的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91.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1.5万元,增长3.2%,扣除市公安局按规定新增执法执勤用车而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不可比因素后比2018年预算减少278.5万元,下降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62.3万元,公务接待费172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0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562.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调研考察、出国培训等外事活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20.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29.2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市直各部门2019年预计公务接待量减少。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用于经审批的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508.9万元,扣除市公安局按规定新增执法执勤用车而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不可比因素后比2018年预算减少44.3万元,下降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16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1万元,下降0.1%,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7340.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38.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增人增编及建成跨部门执法用车综合平台后,新增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经费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